摘要:1994年5月共产党内曾搞过一次“自律自查”活动,13年后的今年7月又搞了一次,对象从县处级以上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5项增加到10项。
又见“自查”!
6月28日,突然接到提前过组织生活的电话通知,到了会场才知道,5月29日,中纪委曾下发《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以多种隐蔽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并要求自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否则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当天的组织生活会就是让大家填写一份《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自查报告表》,每人一份,因为当天就是三十日大限的最后一天,所以即填即交,交完走人。
这张由省纪委办公厅印制的表格罗列了10项填报内容,包括房屋、汽车、物品、礼金、股份、“合作”开办公司或投资、委托“投资”或“理财”、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要求给关系人安排工作等等,并规定必须由报告人亲笔填写。
听了传达,看了表格,我很自然地想起了1994年5月的“自律自查”活动。那一次的对象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内容是对照“经中央批准、中纪委再提出和重申今年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进行自查。那次“自律自查”的声势比这次大得多,也严格得多,所有县处级干部都要认真作准备,写出文字材料,一个不漏地在同级干部会上,并在上级有关部门派出的联合检查组监督下作检讨。开始时有些人的确很紧张了一阵,但结果如何呢?有一位曾参加自查的厅级干部事后拟了一副对联描述开展那次自查活动的状况和参加者的心态:“轰轰烈烈搞自查,认认真真走过场。”横批是:“一场虚惊”!这个结果我想是真的,因为我一直希望看到有关部门公布那次“自律自查”的“成绩”(如果有,按照惯例一定会有后续新闻的),但始终没有。关于那次自查,我曾写过一篇《自欺和欺人——听会有感》的短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的“博客中国”专栏。
比起13年前的那次“自律自查”,这一次自查的内容比上次翻了一翻(由5项增加到10项),人数则扩大为全体党员,包括已经退休多年的耄耋老人。但认真的程度似乎大不如前,从一直到大限的最后一天才发表格叫党员填写(我想这决不是支部的决定,支部没有那么大胆量),而且即填即交(先后大约只花了半小时左右),连让有问题的人好好“思想斗争”一番要不要老实交待的时间都不给,就可以看出连“轰轰烈烈搞自查,认认真真走过场”的形式都没有,更不要说“一场虚惊”了。
但后续新闻倒看到了一点。据6月15日《大河报》载,截至当时,河南省已有979人“主动说清楚问题”,上交违纪款共计821万元。河南省的共产党员少说也有几十万吧,半个月内填写报表的人应该也不会少,这么多人中只有979人自认为有问题需要“说清楚”,而且上交的“不正当利益”也不过821万元,(按照某些喜欢用平均数说明成绩的人的算法,也就是平均每人还不到8400元,放在贪污受贿2000元就可判刑的八十年代,按物价上涨10倍计算,还不到840元!)真是成绩大大的!当然,我们还不知道6月15日以后的半个月中,河南省还有多少共产党员“说清楚问题”,但从这个数字已经可以看出个大概了。
从近些年揭发出来的大量贪腐事实来看,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共产党员中的各级官员。普通党员当然也会有问题,有的甚至是很大的问题,但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手中无权,即使有些人手脚不干净,数目也大不到哪里去,影响毕竟有限。只有当官的,手中掌握着各种大权,最有资格从中渔利,同别人进行权钱交易,从已经公布的贪官污吏看,大到省部级官员,小到乡镇长甚至村委会主任,不但数额惊人,手段恶劣,破坏性最大,影响也最坏。而且一般党员和干部中手脚不于净的,多半还是官员带出来的,你当官的可以几十万几百万的贪污公款或受贿,难道我拿个几百几千还不行?所以最最需要自律自查的,无疑是各级官员中的共产党员。如果中央真的想遏制腐败,我认为就应该切实采取措施,让各级官员,首先是高级官员中的共产党员带头自律自查,并将他们的自查结果向本单位、本地区群众或全省、全国人民公布,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让全国七千多万党员陪着少数贪官污吏搞什么自律自查,人人过关,看起来好像是严格要求自己的党员,实际上是为少数贪官污吏壮胆,让他们趁乱蒙混过关。
其实,真正的贪官污吏,几乎没有一个是自己坦白交待出来的,(至少从媒体上我们没有看到)有的贪官污吏被别人检举了,还想着各种办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举报人进行报复,其手段的残酷令人发指。有的贪官污吏被查出来了,甚至“双规”了,还百般抵赖,非到铁证如山,判刑了,才会发表几句“悔不当初”之类的谈话。所以,关键的关键是能不能真正做到中纪委通知中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首先是敢不敢“发现”。群众中早就在流传一句描写当局反腐心态的民谚:“不反腐败,就要亡国;真反腐败,就要亡党。”认为当局对反腐正处在一种两难处境,因为腐败的官员实在太多了,抓不胜抓。最近看到一个材料,世界上唯一专门致力于抑制贪污腐败的国际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发布的133个国家的“腐败排行榜”,其中中国大陆排名第78,总分3.2分;(满分为10分)台湾排名第31,总分6.1分;香港排名第14,总分8.4分。不知道这个排行榜是怎么统计出来的,但至少可以看到在国际人士眼中的中国大陆腐败的严重程度。要知道这133个国家中只有极少的几个国家是共产党掌握政权的。
其次是敢不敢“查”。许多事实表明,一个贪腐案件后面往往牵连着一串贪官,真要认真查处起来,不但贪官的人数会越来越多,贪官的级别也会越来越高,这是很丢面子的事,所以许多案件往往查到一定程度就不再往下查了。比如不久前上海审判提篮桥监狱副处级教导员俞金宝,在监管被誉为上海首富、脚跨财经、娱乐两界的“沪上闻人”周正毅过程中减刑舞弊案时交代,他之所以敢给周正毅以一般犯人远远不可能有的优待,是“周正毅入狱后各方面的高规格‘安排’”让他“深感震撼”,感到他“势力太大了”,因而产生了讨好、巴结周正毅的愿望。周正毅的“势力太大”到能够让一个副处级干部“深感震撼”的“各方面”到底是些什么级别的官,不说我们也能想得出,但我们看到的只是俞金宝等四个监狱监管人员被判刑,那些“各方面”到底是些什么人,却一点消息也没透露。类似这样小猫小鼠被判刑,真正的老虎却平安无事,有的还不断升官的事到处都有;有的案件为了保护背后的老虎,还故意把案件的性质缩小,危害程度降低,结果是既保护了背后的老虎,又保护了前台的小猫小鼠。我国的腐败为什么越来越厉害,贪官污吏越反越多,我以为这是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既不敢“直面”现实,又不敢“彻底”查处,那么所谓“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就是一句骗骗老百姓的空话了,还有谁会相信呢?
香港、新加坡以及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中明文规定,国家领导人和政府官员都必须向全国或本地区人民公开自己和家属的财产和经济来源,有的还要求公布直系亲属所从事的职业和收入情况,并接受人民的监督。我认为这是防止政府官员腐败的很重要的措施,如果中国当局真心要将反腐败进行到底,不妨先从这里学起(当然不要再让全体党员都来陪着公开自己的财产)。假如连这点勇气都没有,那么,要让老百姓相信你是真心反腐败,恐怕是很难的。
2007年7月14日